花朝戏的形成
清代数任广东学官的李调元在《南越笔记》卷一中曾记述:粤东的永安(今紫金县)俗尚师巫,“巫作姣好女子,吹牛角鸣锣而舞,以花竿荷一鸡而歌。其舞曰赎魂之舞,曰破胎之舞;歌曰鸡歌,曰暖花歌”。当地人把这种巫之歌舞称为“跳神朝”,是乡人于庙宇落成或疫病流行之际,请来巫师设坛祭神所做之法事。巫师二人,一扮巫公,一扮巫婆,巫公头戴缨帽,手执小锣;巫婆头裹罗帕,手拿方巾和扇子,在锣鼓、唢呐伴奏下作“告神”、“奠酒”、“出符”、“点兵”等仪式歌舞,请来神将驱邪镇妖,消灾降福。跳神朝所唱曲调以《南越笔记》所述的[鸡歌]为主,中间往往插入长短不一的快板,唱唸结合,末句有帮腔;舞蹈动作主要由锣花、扇花、巾花组成,反复走“8”字图形。
山区农民喜欢这种神朝乐舞。神朝艺人为了取悦观众,常在做完神朝后,加插滑稽动作,说些插科打诨的笑话,继而更把梳妆、打扮、纺线、绣花种种动作提炼集中,配上小曲演唱轶闻趣事。清光绪年间,有神朝艺人根据粤东客家地区的民情风俗,赋予这类演唱以人物、情节,搬演简单的故事。由于这种表演谐趣花哨,同虔诚肃穆的神朝形成鲜明对比,故此人们称之为“花朝”。清光绪末年,神朝艺人叶春林组建了第一个花朝戏班“定长春”,编演《秋丽采花》等早期剧目。其后陆续出现紫华春、庆祥春、定华春、胜华春、庆长春等戏班。
随着戏班演出的增多,花朝戏的观众群日益扩大。花朝戏,逐渐成为了流行的戏种之一。